强教必先强师。青年教师是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支撑,也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人才保障。“未来之星”青年教师学校(简称“星校”)是学校创办于2001年的青年教师校本培训平台,迄今已成功举办20期。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典型,传承、创新、发展好星校,1月31日下午,山东师大附中隆重举行纪念“未来之星”青年教师学校举办20期座谈会,星校历任优秀管理者代表——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卢巍老师、济南市教育教学研究院万福成老师应邀出席,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受表彰教师、部分中层干部和星校学员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副校长陈德海主持。
会议伊始,陈德海对创办、开拓星校的老前辈表示欢迎与感谢,概述了星校的办学成效。
与会人员一起通过视频回顾了星校的发展。
李贵玲作星校举办20期经验总结,从星校创办缘起与发展历程、实践成就与主要经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与面临的挑战、未来发展规划与展望等四个方面对星校进行了全方位的梳理,指出进行经验总结不仅仅是回溯与承扬,更是持续办好星校的前提与基础,未来星校将不断开拓创新,为学校成就具有“教育家品质”的教师队伍、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杨仁勇宣读了《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关于表彰“未来之星”青年教师学校教学类别“专业发展先进个人”的决定》《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关于表彰“未来之星”青年教师学校管理类别“专业发展先进个人”的决定》《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关于表彰“未来之星”青年教师学校“优秀授课教师”的决定》《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关于表彰“未来之星”青年教师学校“突出贡献奖”获得者的决定》等表彰决定。
苗禾鸣、杨仁勇、卢巍、万福成分别为受表彰个人颁奖。
迟令峰和侯新磊作为“未来之星”青年教师学校“专业发展先进个人”代表先后发言,他们提到星校在自身的成长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表达了对学校领导、星校、导师、授课教师和同事的感恩,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会扎实践行星校精神,担当使命,奋发有为,为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高质量提升努力拼搏。
孟伟作为“未来之星”青年教师学校“优秀授课教师”代表发言。她回忆了为星校授课的心路历程,提到作为星校授课教师是一份信任、一份责任、一份成长,是一个成己达人、共同提升的过程。她表示作为老教师将继续发挥辐射、引领作用,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表达了对星校、学校的美好祝愿。
卢巍和万福成作为“未来之星”青年教师学校“突出贡献奖”获得者代表发言。他们深情回顾了星校的创办初衷与历程,充分肯定了星校在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中的价值与作用,并对星校未来发展建言献策,指出星校发展大有可为,希望学校不断完善青年教师培养的措施、机制,通过专业引领,指导青年教师探索适合自己的专业成长之路,持续塑造附中教师队伍的风格,打上附中人的烙印。
苗禾鸣发表讲话。他指出,强大的师资队伍得益于学校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尤其是星校有力促进了青年教师的成长。他对高瞻远瞩的星校创立者、接力付出的星校管理者、倾情奉献的星校授课教师表达了感谢。他强调,追忆是为了更好的传承与奋进,要不忘来时路,不忘引路人,举办星校的伟大创意,为附中留下了一笔优质的资产、宝贵的财富,永远值得铭记。
他结合“三个面向”尤其是当前数字文明的教育形态,简要分析了当前基础教育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教师素质的挑战,对星校、青年教师成长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出希望。他指出,星校要打造品牌,继续发挥助推青年教师成长的关键性、基础性作用,青年教师要加快成长,肩负起新时代教育责任和使命,锻造成素质过硬、本领高强的卓越人才,以满足社会发展对优质教育、附中办学的期待。
陈德海作座谈会总结。他指出,召开星校纪念座谈会,追忆的是过往厚重的历史记忆,传承的是历届领导积累的宝贵财富,展望是对美好未来的热切期盼,本次座谈会的成果必将成为星校下一个20期回望的起点。
他表示,未来附中教师队伍建设会牢记老前辈的嘱托、老教师的期望,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拓展教师培养培训的新思路,按照学校要求,将青年教师培养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在规划上整体设计,在课程上系统开发,在资源上确保优先投入,在保障上做到协同发力,一体化推进厚师德、优培养、强发展、促协同,以教师之强筑基护航学校高质量发展,为学校办更美好的教育、建设具有“大学气质”的卓越高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星校20期,再回首,繁花满园,繁星满天;抬望眼,东风正好,春山在望。一批批青年教师在星校相遇相知,扬帆起航,星校已然成为新入职教师快速适应附中教育教学生活的重要平台,通过星校培训模式,入职新教师体验到了组织归属感,感受到了成长获得感,建立起了职业认同及幸福感。过往的时光已凝结成册,刻录着每一位星校学员的青葱岁月,新的一页也将陆续打开,生生不息,继续谱写新的绚丽华章!
来源: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声明:凡来源或标记以“中教网”之内容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至发布之日起7天后方可原文转载(有特殊声明除外),转载时请在显要处注明来源以及联系方式。
审定:肖艳 责编:陈晓红 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