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教网8月23日讯(通讯员 张思源)导语:2024年5-8月,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引领下,为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在基层的落地生根,“青年扎根展‘中’华儿女风貌,乡村振兴谋祖国灿烂蓝‘天’”实践团聚焦乡村民事纠纷处理机制的优化与构建,选定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河口镇作为研究样本,深度剖析其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历经四个多月的精心筹备与不懈努力,实践团圆满跨越了前期筹备、实地调研、社会实践、成果总结四大关键阶段,社会实践顺利结束。

实地调研篇:深入肌理,洞悉全貌

基于充分的预研准备,实践团成员对人民调解制度的理论基础与实践框架有了初步把握。随后,实践团深入河口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综治中心”),与镇城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专职副主任刘顾蓉等领导及一线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直观感受了当地人民调解制度建设的风貌。

为精准把握制度落实的实际情况,实践团获得了当地相关部门的全力支持,随即展开了一场面向村民的问卷调查与走访行动。

经过连续三日的深入交流,实践团全面而细致地掌握了河口镇独具特色的民事纠纷调解模式。为确保居民在遭遇纠纷时能够迅速且顺畅地获得调解服务,河口镇积极响应“枫桥经验”的精髓,致力于打造一个“平安法治河口”的典范,大力推广“一站式”服务模式。这一模式下,综治中心精心构建了“共管、共调、共治”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有效整合了政府、社会、群众等多方面的力量与资源,设立了集“接待群众、化解矛盾、法律咨询”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接待大厅,极大地提升了服务效率与群众满意度。同时,河口镇还不断强化“第一责任人”制度,确保每一位参与调解工作的人员都能明确自身职责,积极主动地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为了进一步方便居民,居委会等部门更是安排了人民调解员常驻办公,确保居民在遇到困难时能够第一时间找到并获得帮助。

图为实践团与河口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进行交流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康廷准 供图

然而,在走访调查与问卷收集的过程中,实践团也发现了不容忽视的问题:尽管大部分村民对当地民事纠纷的处理效率表示认可,但人民调解的公众知晓率却相对较低。许多村民对人民调解这一概念闻所未闻,甚至有的村民在已经接受过人民调解服务后,仍对其性质与作用一无所知。这种情况直接导致了村民在调解过程中对自身权利与义务的认知模糊,可能会引发新的矛盾或问题,对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社会实践篇:创新模式,普法惠民

针对上述问题,实践团迅速行动,与综治中心及居委会紧密合作,选定中天村为示范点,启动了人民调解知识普及的专项行动。

实践团创新提出“网格+调解”深度融合的工作模式,这一模式的核心在于将网格员这一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转化为矛盾纠纷的敏锐“前哨员”和调解工作的“排头兵”。

为保障该工作模式顺利进行,实践团联合中天村居委会展开专项培训活动。专项培训不仅强化了网格员在法律法规、调解技巧、心理疏导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还激发了他们作为社区“守护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培训过程中,实践团创新性地融入了“普法剧场”这一新颖形式,将法律条文和调解案例以生动有趣的戏剧方式呈现,让网格员在情境模拟中亲身体验法律的力量与调解的魅力。同时,结合传统的“普法讲座”,为网格员们深入浅出地讲解人民调解的法律法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以及成功案例,确保他们能够全面掌握人民调解的精髓。

图为实践团成员在专业培训中进行普法剧场表演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缪李杰 供图

经过培训的网格员们,不仅自身的法律素养得到了显著提升,更具备了将复杂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贴近民生语言的能力。他们如同法律知识的“传播者”和“翻译官”,穿梭于田间地头、村舍小巷,用村民们易于接受和理解的方式,讲述人民调解的故事,传递法治精神的力量。他们耐心解答村民们的疑惑,引导大家正确认识和处理矛盾纠纷,有效避免了小矛盾升级为大冲突,为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筑起了一道坚实的防线。

除此之外,实践团还巧妙利用社区“点亮夜市星光 共赴文明之约”的文化活动平台,与综治中心合作,通过设置宣传摊位、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扩大了人民调解知识的覆盖面,让村民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增强了对人民调解制度的理解和认同。

图为实践团成员在宣传摊位前对群众派发宣传册并进行讲解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唐曼泽 供图

为拓宽传播渠道,实践团积极探索新媒体路径,在小红书等自媒体平台开设账号,定期发布人民调解知识及乡村法治建设动态,旨在吸引更多社会关注,汇聚起推动乡村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

此次实践,不仅是对乡村法治建设的一次深刻探索,更是对“乡村振兴”与“法治建设”双轮驱动战略理念的生动实践。未来,实践团愿意继续携手各方力量,为构建更加和谐、法治的乡村社会贡献力量。

图为“青年扎根展‘中’华儿女风貌,乡村振兴谋祖国灿烂蓝‘天’”主题实践团合照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康廷准 供图

作者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张思源


来源:中教网 张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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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肖艳   责编:赵林朗 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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